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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东来的呐喊:一场流量裹挟引发的“闭店”抗争

作者:余泽坤 发布时间:2025-05-08点击:

信息摘要:仍保有质朴、血性的于东来的愤怒,本质上是对 “社会信任体系坍塌” 的一次警示与呐喊。“关掉胖东来不干了”,这是得有多大的委屈、愤怒和无奈?!

深受全民爱戴、那么成功的一家企业,老板却要“关门歇业”?!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2025 年 4 月,河南许昌的商业传奇胖东来遭遇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危机。拥有 28 万粉丝的玉石领域网红柴怼怼(温州某珠宝公司运营者)在短视频平台连发数条视频,指控胖东来玉石业务存在 “成本几百元的玉石售价数万元”“三万元产品品质不如其他商家三千元” 等问题,并质疑其毛利率真实性。

这场看似普通的商业纠纷,最终演变为一场震动全国的舆论风暴。

01  一场流量裹挟引发的“闭店”抗争

柴怼怼的攻击从 4 月 1 日开始,其持续发布的视频,声称胖东来商超业务不赚钱,主要利润来自玉石销售,并以 “智商税”“暴利” 等情绪化词汇煽动公众。4 月 5 日,胖东来在官方公众号发布《侵权行为处理公示》,宣布以 “商业诋毁” 和 “名誉权侵权” 为由起诉柴怼怼,索赔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

4 月 9 日,胖东来公布详细数据:2025 年 1-3 月和田玉销售额 2190 万元,在胖东来珠宝部只占 3.6%,在整个集团销售额里占比更是低到 0.34%。从利润层面来看,其珠宝部综合毛利率仅 15%-16%,和田玉的毛利率不过 20%。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根据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2023 年报告,普通珠宝店的毛利率普遍在 30%-50%,部分专卖店的商品溢价甚至可达 3 - 4 倍。

许昌市市场监管部门的检查结果也显示,今年前 4 月,胖东来旗下唯初珠宝共销售和田玉 4177 件,总金额 2959.22 万元,平均毛利率不超过 20%。

柴怼怼未因胖东来的回应停止质疑,反而在直播中升级矛盾,称 “怀疑胖东来偷税漏税”,并计划在胖东来门店对面开设玉石店竞争。4 月 25 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胖东来的诉讼。4 月 30 日,胖东来公布案件受理通知书及和田玉定价标准,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自证清白。

然而,即便数据清晰地证明了胖东来在玉石销售上并非暴利,谣言的负面影响仍在持续发酵。

五一假期期间,于东来在社交媒体连续发文,情绪激动地表示 “若不惩处恶意造谣者,将关闭胖东来”。

于东来,河南胖东来商贸集团董事长,商业连锁界的传奇企业家。他早年辍学摆摊、屡败屡战,甚至因生意失败背负巨债,1995年咬牙赊账开了间40平米的“望月楼胖子店”。他举着“用真品换真心”的木牌,靠蹲守凌晨菜市场挑最新鲜蔬菜、给顾客送米扛面的“笨办法”,竟用三年还清百万欠款。

这个曾在柜台后啃馒头的汉子,把小店做成“胖东来”后,偏要走“反常规”路线:给员工发行业2倍工资、设置“委屈奖”;超市里卖肉不打水、水果烂一块全下架;顾客退货从不问理由,甚至敢在台风天闭店给员工放假“回家陪家人”。

他就像个零售界的“堂吉诃德”,总穿着朴素POLO衫,在价格战红海里死磕品质与温情,让许昌人逛超市像逛“生活乌托邦”。如今胖东来门店不过十余家,却被称为“中国零售业的良心标杆”,连雷军都感叹“没见过这么高的用户忠诚度”。

5 月 3 日,抖音平台封禁柴怼怼账号一个月,下架其 29 条侵权视频。但于东来并未停止发声,删除此前所有动态后,又连发 10 条内容,炮轰平台监管不力,并威胁退出企业。

事件引发全网热议,# 支持胖东来 #话题阅读量超 10 亿次。尽管抖音采取了措施,但舆论余波未平。5 月 6 日,胖东来官网显示 “已关闭”,于东来账号仍处于私密状态。

柴怼怼们的套路并非孤例:通过截取企业经营细节(如胖东来玉石定价),嫁接 “贫富对立”“商业黑幕” 等社会情绪,再借由平台推荐形成 “信息茧房”。

这种模式下,企业的产品质检报告、财务数据等专业回应,在 “15 秒情绪输出” 面前毫无招架之力。

更严峻的是,85% 的公众会将对企业家的负面评价直接迁移至企业品牌。事件发酵以来,胖东来门店客流量下降,玉石退货率增加。若不加以舆论引导,将时间线拉长至全年,这种负面舆论冲击下的销售滑坡趋势可能会更明显。

02  从王石到钟睒睒的舆论困局

在互联网时代,企业家的声誉如同脆弱的玻璃器皿,稍有不慎便会在舆论风暴中支离破碎。

公众对商业成功的复杂情绪、自媒体对流量的极致追逐,更使得企业家的一言一行都成为被放大检视的对象,甚至连过往的无心之语、企业运营的细微瑕疵,都可能成为舆论攻击的突破口,将数十年积累的商业信誉推向崩塌边缘。

而到了今天的移动互联网时代,算法推荐的精准打击、短视频的裂变传播,更会让一条未经证实的谣言能在数小时内穿透圈层,演变成全民狂欢。

1. 王石:“捐款门”的舆论漩涡

2008 年,一场震惊全国的汶川地震突如其来,山河破碎,举国悲恸。地震发生后,万科率先捐赠了 200 万元善款。然而,在众多企业动辄千万、甚至上亿元的捐款数额对比下,万科的这一捐赠金额显得有些 “寒酸”,瞬间引发网友质疑。

面对外界的声音,王石回应称 “200 万是个适当的数额”,并规定 “万科普通员工的捐款以 10 元为限,不要让慈善成为负担” 。一时间,网络上对王石的指责、谩骂铺天盖地,汹涌的恶意几乎要将他吞噬。“抠门”“没有社会责任感” 等负面标签被强行贴在他身上,甚至有人恶语相向,评价他 “道德高度还没有坟头高”。

据王石后来透露,在那段至暗时刻,他一天之内竟收到 60 多万条充满攻击性的网暴信息 ,这些信息如一把把利刃,刺向他的声誉与内心。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王石的心理防线濒临崩溃。为了平息众怒,挽回局面,他先是向广大网友 “无条件道歉”,接着亲赴灾区,投身救援与重建工作。

2. 柳传志:5G 投票谣言的十年困局

2016 年,联想在 3GPP 会议上的投票被歪曲为 “帮助高通拿下 5G 标准”,柳传志被扣上 “卖国贼” 帽子。尽管华为公开澄清,联想多次发布技术细节说明,但谣言持续发酵。

2023 年,科技大 V “万能的大熊” 再次编造 “杨元庆拒绝与华为合作” 的谎言,联想被迫起诉并胜诉。联想通过公证保全电子数据,成功证明 “万能的大熊” 虚构事实,法院判令其道歉并赔偿 10 万元。这一案例成为企业通过法律手段对抗网络暴力的经典范本。

3. 俞敏洪:董宇辉事件的舆论反噬

2024 年 7 月,东方甄选主播董宇辉离职事件引发连锁反应。部分网友将矛盾指向俞敏洪,指责其 “压榨员工”“卸磨杀驴”。有自媒体编造 “新东方内部文件”“俞敏洪贪腐” 等谣言,甚至攻击其家人。

俞敏洪在《老俞闲话》中透露,这场网暴导致其 “近两个月每天仅睡 3-4 小时”,新东方股价一度下跌 15%。他反思称:“东方甄选成了舆论的火药桶,公司内部事务沦为社会事件。”

董宇辉离职后,新东方被迫调整股权结构,将与辉同行 100% 股权出售给董宇辉,作价 7658.5 万元。这场风波暴露了企业在流量经济中的脆弱性,也促使俞敏洪重新审视 “名师依赖” 的商业模式。

4. 钟睒睒:悼念宗庆后引发的 “爱国质疑”

2024 年 2 月,宗庆后逝世,钟睒睒在社交媒体发表简短悼念,却被指 “敷衍”。部分网友翻出其过往言论,质疑其 “不尊重竞争对手”“利用娃哈哈发家”。更有甚者编造 “钟睒睒儿子为美国国籍”“农夫山泉偷税漏税” 等谣言。

尽管钟睒睒在公开活动中强硬回应,要求抖音删除不实言论,并澄清儿子股权问题,但舆论对其个人形象和企业品牌造成了长期损害。

此后,钟睒睒在江西赣州活动中公开喊话张一鸣,要求平台承担 “文明整治责任”,并强调 “算法不是老百姓想出来的,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想出来的”。这种将责任直指平台的做法,为企业家维权提供了新思路。

03  网络暴力:民企不可承受之重

法国社会学家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指出:“群体只会形象思维,情绪比真相传播更快。” 这一观察在当下互联网时代愈发凸显。

柴怼怼的 29 条侵权视频中,“暴利”“智商税” 等情绪化词汇的传播速度是胖东来澄清公告的 30 倍。这种 “传播比真相更值钱” 的生态,使得企业陷入 “越辟谣越被动” 的怪圈。

这种 “劣币驱逐良币” 的舆论生态,最终惩罚的是所有认真做事的市场主体。既暴露了民营企业在网络暴力面前的脆弱性,也引发了公众对舆论生态的深刻反思。

从平台方来说,平台的监管成本非常高昂,平台并不希望看到谣言肆虐,但面对海量信息,监管成本高企与识别责任界定困难的双重压力,使其在舆论风波中常陷入两难境地。

在实际处理中,平台往往表现出矛盾态度:一方面,出于运营成本、技术限制、鼓励创作的原因,对谣言早期放任不管;另一方面,又利用 “避风港原则” 逃避责任,要求企业自行举证。

即便最终下架侵权内容,企业仍需耗费大量时间与资源进行维权,这无疑加剧了企业家对抗网络暴力的难度,也暴露出平台治理机制的现实困境。这种信任危机不仅伤害企业,更会传导至整个产业链。

对于企业家来说,网络暴力是不可承受之重,他们并非出自 “玻璃心”,若纵容网络暴力,企业家将陷入 “不作为等死,作为找死” 的困境。正如俞敏洪所言:“当公司内部事务沦为社会事件,企业家不得不耗费大量精力应对舆论,而非专注业务。”

对于社会来说,需要警惕更深层次的担忧:当指尖上的屏前族习惯相信 “剪辑段子” 而非企业全部,用 “剪辑段子” 替代企业尽调,用 “网红爆料” 取代专业信披,整个商业社会的交易成本将指数级上升,社会信任体系也将遭受系统性的破坏。这种破坏不仅体现在商业、资本领域,更渗透到教育、医疗等公共领域及社会各层面。

仍保有质朴、血性的于东来的愤怒,本质上是对 “社会信任体系坍塌” 的一次警示与呐喊。“关掉胖东来不干了”,这是得有多大的委屈、愤怒和无奈?!

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把今天的社会定义为 “风险社会” 。这种风险正借由互联网的 “裂变效应”,演变为民营经济不得不直面的生存挑战。正和岛创始人刘东华对企业家遭遇网络暴力阴霾的比喻令人深思:

“真正的企业家都是带着一群孩子赶夜路的妈妈。越是了不起的企业家,带的孩子就越多,遇到流氓和狼的时候,她首先要考虑孩子的安危。而这批妈妈的悲催之处是因为经常遇到流氓和狼,而且遇到流氓和狼的时候,路人还经常为流氓和狼喝彩。”——在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2019夏季高峰会的演讲

这些 "妈妈" 们不仅要守护企业发展,更要对员工、供应商、消费者等众多利益相关者负责。然而现实往往充满残酷,当恶意中伤与不实谣言如“流氓和狼”般袭来时,舆论场中甚至会出现为施暴者喝彩的声音。

就像胖东来事件中,于东来在奋力自证清白的同时,还要保障员工的权益与企业的正常运转;俞敏洪在面对“卸磨杀驴”造谣时,除了个人声誉受损,更担忧公众对新东方品牌的信任危机。这些企业家在捍卫商业尊严的道路上,不仅要直面恶意攻击,还要承受来自舆论的误解与偏见,艰难守护着企业发展的希望之火。

04  法律武器:侮辱罪与诽谤罪的界定

我们总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那些作恶极大、成本极低、善于制造“傻瓜共振”效应、实际已涉嫌严重违法犯罪的网上“惯犯”,就真的找不到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的办法吗?

根据《刑法》第 246 条,侮辱罪指 “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诽谤罪指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

两者的核心区别在于:侮辱无需虚构事实,诽谤必须捏造虚假信息。例如,柴怼怼质疑胖东来 “偷税漏税”,若无法提供证据,则构成诽谤;而其 “智商税” 等情绪化言论可能构成侮辱。

对于网络暴力的量刑标准,2013 年《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明确:同一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 5000 次以上或转发 500 次以上,即构成 “情节严重”。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诽谤罪、侮辱罪一般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包括引发群体性事件、引发公共秩序混乱、引发民族或宗教冲突、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等,这类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此外,《民法典》第 1024 条还将名誉权纳入保护范围,“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而根据《网络安全法》,平台若未及时处理侵权内容,需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在遭遇网络暴力时,可同时采取刑事报案和民事诉讼。胖东来在起诉柴怼怼的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其 “商业诋毁”和“名誉权侵权” 行为。这种 “双轨制” 维权,也能有效震慑侵权者。

而对于企业家名誉权的法律保护,最近几年来得到了明显的加强。

公检法机关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决策部署,为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创业作出系统性的安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在信息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采取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如果组织 “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7年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中,从多个方面体现了对企业家合法权益包括名誉权的保护。

通知中明确提出,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避免因不当司法行为损害企业家名誉;最大程度减少、避免办案活动对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防止因办案不当导致企业家名誉受损;切实维护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益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

通过加强审查逮捕、起诉工作,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企业产权、背信损害企业利益以及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防止企业家在诉讼过程中受到不公正对待而导致名誉受损,形成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多元化格局,为企业家在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提供多种救济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9月25日印发《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对民营企业名誉权和企业家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人格权益的司法保护,发挥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功能,制止侵权行为,惩治极端言论行为,对侵犯名誉权等行为依法判令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实际损失的要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05  企业家名誉权为什么非常重要?

在 VUCA(易变、不确定、复杂、模糊)的商业环境中,当短视频平台的算法开始用 “完播率”“互动量” 重构信息传播逻辑时,企业家声誉面临前所未有的 “高频冲击”。

当情绪化表达与猎奇内容成为流量密码,企业家的个人声誉早已超越形象范畴,演变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 “隐性资本”—— 这不仅因其是企业最脆弱的 “无形资产”,更因其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旦崩塌将引发品牌信任、家族资本的连锁危机。

正因如此,北京德谕泽律师事务所经过多年的研究与总结,将名誉权风险列为家族传承法律风险管理的九大核心关键风险源之首。创始人高鸣飞律师认为:

名誉是企业家一生最重要的可传承资产,凝结着企业家一生的做人与做事,我一直把名誉权作为关键风险之首:名誉在,其他都不在,仍一切在;名誉不在,其他都在,仍都不在。——家族传承首席护卫官高鸣飞

这家成立于2018年的律师事务所以 “助力民营企业家家业长青,服务千万家庭可持续发展” 为使命,秉持 “为企业家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家业长青全面保驾护航” 的理念,这份初心与坚持,不仅是对商业社会责任的守护,更是对“千千万万员工和员工背后老人、孩子幸福”的郑重承诺 —— 这正是创始人高鸣飞律师矢志不渝的追求与梦想。

德谕泽律师事务所认为,在信息传播瞬息万变的当下,企业家作为公众焦点,其一举一动都被置于放大镜下审视,稍有不慎,个人或企业声誉便可能受损。家族核心成员的形象与企业经营深度绑定,名誉权风险一旦爆发,将直接导致市场份额流失、投资者信心受挫,使企业陷入经营困境,市场价值大幅折损。

胖东来事件正是一面镜子,映照出移动互联网时代民企的生存困境。当网络暴力沦为 “低成本高收益” 的流量游戏,法律的利剑必须高悬。

唯有让法律的归法律、真相的归真相、情绪的归情绪,让法律回归责任界定,让真相穿透情绪迷雾,才能避免企业家以 “关店” 为代价抗争。

这不仅是对商业尊严的捍卫,更是让中国商业文明在理性土壤上扎根生长的必由之路 —— 当 “做事者” 不再畏惧无端指责,当 “造谣者” 为轻率言行付出法律代价,方能迎来 “让实干者有尊严,让创业者有未来” 的商业新时代。

这或许才是胖东来事件留给我们最珍贵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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