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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谕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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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一场关于家族传承的成长接力——“通州青年律师成长计划”圆满落幕

作者:余泽坤 来源:德谕泽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6-04-29 18:52:01点击:

信息摘要:从3月初到4月末,八期课程如同一场系统化的专业修行。这套系统化的成长阶梯,不仅为青年律师铺就了从专业到实务的进阶之路,也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全球财富管理中心”注入了坚实的人才知识储备。青年律师们在这里汲取了信托、税务、继承、公证、AI等领域的养分,也在这里建立了跨界的友谊与合作网络。“成长计划”虽已收官,但青年律师的成长永无止境。

文 | 余泽坤

来源 | 家族传承官

期课程,近300名青年律师线下参与,线上观看超1万人次——这是一场关于家族财富传承的成长接力,一场跨越专业与视野的深度赋能。

2026年4月26日,“2026通州青年律师成长计划”第八期暨财富管理系列收官之期在北京德谕泽律师事务所圆满落幕。

青年律师是律师行业发展的中坚力量。然而,传统法律服务领域竞争日趋白热化,而高净值客户的财富规划、家族企业传承安排的需求却越来越迫切。

通州作为北京城市副中心,正在加快建设“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和“全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随之而来的是日益多元化、精细化的法律需求,需要法律从业人员提升对金融与财富管理服务的认知,更需要系统性、精准的资源支持。

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由北京市通州区律师协会主办,通州区律协金融与财富管理法律专业研究会、北京市致宏律师事务所、北京德谕泽律师事务所共同协办的“2026通州青年律师成长计划”应运而生。

“成长计划”自3月初启动以来,历时两个月的八期课程累计吸引近300人次青年律师线下参与,线上观看约1万人次。

从特殊需要信托、家族信托、跨境继承、家族传承法律风险管理,到公证协同、民事检察、继承审判实务,再到艺术鉴赏、八段锦修心、律师自媒体运营,最后以一场汇聚全球智慧的“财富管理海外资源专场”收官。

第八期收官之作,邀请到境内外知名律所、信托公司、公证处等机构的资深专家,与青年律师面对面交流,共同探讨从风险防范到家业长青的全链条解决方案。

北京德谕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祎主持了当天的活动。

01

在第八期开场致辞中,北京市通州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天安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德珩代表律协致辞。

他在致辞中表示,之所以将青年律师培养计划与财富管理深度结合,是由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作为全球财富管理中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发展中心的特殊定位所决定的。目前,通州已吸引众多银行金融机构落户,这对律师行业既是重大机遇也是重大挑战。

许德珩回顾自己从1999年开始执业的经历,指出律师行业无论何时都有做得好的和做得不好的,关键是如何破局。他寄语青年律师三句话:

第一,要勇于破局。传统业务已经很卷,要结合财富管理培训开拓思维,不要总抱怨大环境,如果自己足够优秀,业务一样会发展得很好。

第二,要加强学习,敬畏专业。“成长计划”拓宽了青年律师的视野,提高了青年律师的业务能力。但八期课程只是一个开始,不是结束,任何人都无法通过八期课程就掌握财富管理的全部密码。

第三,要敞开胸怀,合作共赢。“单打独斗和大鱼吃小鱼的年代已经过去,现在是群鱼吃大鱼的时代”,财富管理业务面广、专业要求高,任何一个律师都很难独自完成,必须合作。

02

北京市通州区律师协会金融与财富管理法律专业研究会主任、北京德谕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首席传承官,传承法律风险团体标准第一起草人高鸣飞,以《家族传承:家事,还是国事?》为题发表主题演讲。

高鸣飞首先用一连串数据开场。家族企业占全球所有企业的65%至80%,世界500强中40%为家族所有或经营。在中国,民营企业超过5700万户,占企业总量的92%,民营企业对国家GDP的贡献率超过60%,其中85%属于家族企业。

她引述企业界熟知的“56789”概念——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和新增就业。

然而,中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仅2.5年,集团企业7至8年,每年倒闭约100万家;美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不到7年,大企业平均寿命不到40年;只有2%的企业能穿过50年。

相比之下,根据日本帝国数据库的最新调查统计,截至2025年底,日本百年以上企业有46708家,200年以上的企业有1836家,300年以上的企业有905家,500年以上的企业有47家,1000年以上有11家。

她特别提到日本京都一家叫“一文字屋”的烤麻薯店,只卖十几二十块钱的烤麻薯,用一台电风扇吹着烤箱,就这样一家小店成立于公元1000年,至今已传承了1026年。对面一家400多年的烤麻薯店,因为旁边有千年老店,主人甚至不好意思说自己多少年。她感慨:“是什么力量让一个家族保持这样的定力,只卖那一个小小的烤麻薯,可以卖25代、1026年?”

中国商务部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共认定中华老字号1455家,平均存续140年,其中明确可考创立时间超过百年者701家。如果按与日本相同的百年标准口径,中国的百年企业数量701家,与日本4.6万家相差66.6倍。

高鸣飞还分享了采访日本百年企业的感人故事。她提到“塚喜集团”创始人——每天凌晨3点多起床削铅笔,再开始一天的工作。他留下的玻璃瓶里装满了削过的铅笔头,让儿子每次打开都能感受到父亲对工作的执念和对家庭的爱。她还介绍了“柊家旅馆”,门口牌匾写“来者如归”——不是“宾至如归”,而是“来者如归”,意思是所有人来了就像回到家一样。德谕泽的服务理念也由此升华为“来者如归”,让客户就像回到自己家。

回到业务层面,高鸣飞详细介绍了德谕泽独创的“九大类传承关键风险源”、家族传承“十九八七六方法论”、家族传承“七力模型”,以及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制定的《传承法律风险管理指南》团体标准和率先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最佳传承100榜单”。

高鸣飞表示,中医讲“上医治未病”,所谓“未病”就是风险管理。律师可以用丰富的事后经验去管理客户事前的风险,让客户以非常小的成本解决问题,而不是等到问题恶化才去处理。她进一步指出,之所以选择做家族和家族企业的风险管理,是因为一个民营企业背后有无数员工,员工背后又有老人和孩子——管理好一个家族,就能服务成千上万个家庭。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她最终将业务定位为“传承法律风险管理”。

她特别强调,德谕泽是国内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只做传承法律风险管理的律师事务所,在风险发生前以最小成本预见、管理、驾驭风险。“上医治未病”,家族传承的风险管理,正是青年律师值得深耕的方向。

正是由于在可持续发展(传承)理念上的高度契合,潘基文先生对德谕泽的发展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和肯定。他对德谕泽律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以及在家族传承法律风险管理领域的贡献表示了高度的认可。目前,潘基文先生在中国的法律事务,就是由德谕泽律师事务所来完成的。

最后她引用习近平总书记“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的讲话,总结道:“家族传承既是家事,更是国事,更是国之大事。中国不应该是百年企业的洼地,而应该成为全球长寿企业最多、基业最长青的国家。让中国成为世界百年企业最多的国家,任重道远,希望和更多的同仁一起。”

03

iCourt是一家专注于法律科技领域的公司,其核心产品Alpha法律智能操作系统,全方位赋能律所与法律人的日常工作。iCourt创始人、法律科技创新的倡导者和实践者胡清平以《法律人的AI突围战:重构服务价值链》为题,带来一场充满激情与实操干货的演讲。

胡清平指出,AI正在重塑法律服务的每一个环节,未来客户在咨询律师之前一定会先问AI,因此律师必须让AI推荐自己。他建议律师通过官媒报道、大V推荐、自建网站、写公众号、拍短视频等方式提升AI推荐权重。他还介绍了当前国内外主流大模型,强调青年律师应主动尝试各种AI工具,将其视为免费的“员工”。

胡清平有着26年的律师执业经验。他强调指出,律师行业已从第一代“肉身服务”演进到第二代“团队服务加质量把控”,如今正迈向第三代“AI服务加人力判断”。但有一点是不变的,“每一个客户都希望降低价格,但没有一个客户希望降低价值。好的谈案是让客户思维从价格升维到价值。”

胡清平强调,谈案的本质是筛选,客户选你是推销的结果,而你选客户是面试的结果,“一定要让AI帮你选客户。”

他重点介绍了“反向成交法”——不要向客户证明自己有多专业,而是通过提问来面试客户。他举了一个真实案例:一名刚执业不久的年轻律师,通过向客户收取500元评估费(后逐步提高到5000元),分析二审上诉案件,从每年600多个咨询中筛选出20个值得接的案件,仅此一项年创收数百万元。

胡清平指出,智能革命将实现三大解放,解放脑力、解放经验、解放时间,其中解放经验是核心关键,因为“AI已经让经验平权了,你只要会用AI,那肯定比人干的还要好,因为经验已经不值钱了。”他演示了法律AI工具如何帮助律师分析一审裁判文书、还原客观事实、选对法官。但他也提醒通用AI存在“幻觉”(编造案例和法条)的问题,建议使用专业的法律AI。

他鼓励青年律师拍短视频、经营朋友圈,训练表达能力和气场。“像我们这样的普通话,有点口音才性感。拍短视频不是为了获客,而是为了练表达——在法庭上有气场,法官才会听你的。”

04

第一场圆桌论坛聚焦“律师视角的家族传承风险管理”,探讨如何构建家企“防火墙”,实现从“事后救火”转向“事前防范”。

与会律师们,从境内外一体化信托规划,到新中两地法律差异,再到跨境遗嘱挑战与美加税务安排,让大家领略了不同法域下家族传承的复杂性与解决方案的多样性。

徐瀚冰律师是英国律所Impact Lawyers Limited合伙人,香港律所Charles Wilson LLP特邀顾问,拥有中国香港、英国、内地三地执业资格,专注高净值客户跨境争议解决。他还担任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仲裁员,亚太国际仲裁院、多地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徐瀚冰律师从这个案例深入分析了涉外遗嘱形式效力和实质效力的法律适用问题:内地《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2条规定,遗嘱形式效力符合遗嘱行为地法律、经常居所地法律或国籍国法律之一即可,但实践中法院可能将第33条实质效力的适用规则交叉引用,导致遗嘱被认定无效。而香港法律更加弹性,区分动产与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他建议,起草跨法域遗嘱时应尽可能同时满足三方要求,以降低未来被挑战的风险。他还指出,在平行诉讼中,当事人一方在内地诉讼中的陈述可能被对方在香港诉讼中用作不利证据,因此两地律师必须紧密协调事实陈述和诉讼策略。他提醒说,跨境遗嘱的争议产生的律师费通常是事先预防费用的10倍以上,所以提前规划的价值巨大。

周冰冰律师拥有二十余年法官与律师双重从业经历,北京市首单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案例律师、监察人。

她在分享中以一位60多岁、境内外资产分散的客户为例,展示了律师如何作为“总设计师”,统筹境内信托、境外信托、税务、公证等各方资源。

这位客户在境内做了家族信托,在境外做了美国信托,在香港设立了公司并持有境内子公司,不动产遍布澳大利亚、日本、美国、英国等多个国家。

周律师详细拆解了律师的收费点和价值:定制化信托合同(每个家族的需求不同,必须个性化设计)、资产安全转移前的尽职调查(确保财产合法性)、信托监察人和保护人的长期服务费用、遗嘱的补充规划。对于境外资产,虽然离岸信托由境外律师和信托公司主导,但境内律师可以以“总协调人”身份,为客户对接境外律师、税务师、信托公司,确保整个传承方案的统一性和可执行性。

她最后强调说,律师应当站在统筹全局的高度,为客户提供境内境外资产的全方位梳理与传承规划服务。

“真正的家族传承律师不应只是单一环节的服务者,而应成为整合全球资源的协调人,这不仅是高净值客户的迫切需求,也是未来财富管理律师的核心服务方向。”

莫隽哲律师来自新加坡,他是MALCUS POH LAW CORPORATION创始人兼董事,擅长中国与新加坡跨国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业务。他23岁前在新加坡完成全部正规教育,后赴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深造,2015年获法学学士(荣誉)学位,2017年取得执业律师资格。

莫隽哲律师的职业生涯始于独立执业,在创立自己的律所之前,他曾在两家中型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一职,直至2025年成立该律所。因长期投身公益法律服务,2021年获新加坡法律援助局NOVO奖,2024年再获该局五年服务表彰奖,在推动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方面贡献卓著。

莫隽哲律师围绕新加坡与中国内地法律的差异点,重点剖析跨境继承、资产隔离、家族办公室的常见纠纷风险,以及我们日常对遗嘱、信托、夫妻共同财产等方面的误区。

他从新加坡法律视角分析婚姻风险和继承风险时指出,新加坡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概念,而“婚房”即使是一方婚前购买,只要在婚姻期间成为婚姻住所,离婚时也可被分割。

他分享了一个典型案例:一对夫妻在中国结婚,北京房产由男方父母出资、婚前购买并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夫妻断断续续在北京住了七八个月,后全家定居新加坡。女方在新加坡提起离婚诉讼,利用新加坡“婚房法”,让法院认定北京房产为婚姻住所,最终女方获得北京房产约三成的价值,并用新加坡资产抵扣。

莫律师提醒,很多中国客户以为在中国结婚就只能在中国离婚,以为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全球通用,这是巨大的误区。

他还指出,新加坡的离婚诉讼管辖条件非常宽松——只要一方在新加坡连续居住3年,即使婚姻在中国缔结,也可以在新加坡提起离婚诉讼。这意味着,如果女方带孩子在新加坡陪读,男方在中国工作,女方完全可以在新加坡起诉离婚,而新加坡法院会对夫妻全球资产(包括中国房产)进行分割。

“这是一个很真实的风险,”莫律师最后强调说,对于有跨境婚姻风险的客户,提前通过信托、婚前协议等工具进行规划至关重要。

作为康玛素集团(Cone Marshall Group)法律与运营总监,柯颂贤先生持有美国加州和加拿大安大略省律师资格,以及美国华盛顿州和加拿大阿尔伯特省会计师资格,拥有超过25年国际信托工作经验,他非常关注跨境环境中的财富规划,尤其专注美加跨境税务与信托实务,在为私人客户建立和管理信托以及公司结构的各个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柯颂贤律师在分享中,从美国税务视角剖析了非美国人在美持有资产的潜在风险与应对策略。

他将中国客户分为两类:一类是自身及家人均无美国身份,但因购买美国股票或房产而持有美国资产的客户;另一类是自身无美国身份,但子女已在美国读书、工作并成为当地税务居民的客户。

针对第一类客户,柯颂贤指出,美国遗产税税率高达40%,而非美国人在美国的遗产税免税额仅为6万美元。如果一位中国公民以个人名义直接持有美国房产或股票,一旦去世,其继承人必须先缴纳高达40%的遗产税才能继承资产。因此,他建议这类客户不要以个人名义持有美国资产,而应通过适当的法律架构(如离岸信托)来规避这一税务风险。

针对第二类客户,柯颂贤提醒,美国对税务居民实行全球征税。父母的海外资产若直接赠予或传给已成为美国税务居民的子女,子女将面临美国所得税问题。美国联邦所得税边际税率最高可达37%,加上州税,综合税负可能超过50%。他建议通过合理合法的信托架构,如设立外国委托人信托,帮助客户降低子女未来的税务负担。

他建议律师和客户关注不同国家的税法差异,利用合法工具进行合规申报与风险控制。对于已持有美国资产但未做规划的客户,应尽快咨询专业税务律师,评估是否需要重构持有架构。

05

第二场圆桌论坛聚焦“全球视野下的财富传承税务合规”,围绕CRS、美国税务、加拿大税务、香港税务以及境内税务监管新趋势展开深度对话。

税务筹划是财富传承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四位嘉宾从境内、美国、加拿大到香港,勾勒出一幅全球税务合规地图。无论是CRS征管新趋势,还是美国信托架构与遗产税安排,抑或是香港信托与加拿大税务应对,都在帮助青年律师建立全球税务视野。

北京安致勤会计师事务所张国礼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审计师,从事美国税务、家族信托服务超过15年,为逾千个家庭提供美国财税规划及年度税务申报服务,同时担任中国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北京大学及多家私人银行、信托公司的特聘讲师。

张国礼所长介绍了美国税务与美国信托的核心要点,包括国内高净值客户取得美国身份后的税务申报要求、美国信托架构设计、遗产税安排以及不同信托类别的选择。

关于美国税务居民的全球纳税义务,只要持有美国绿卡,即成为美国税务居民,全球收入(包括中国境内利息、分红、房产交易收益)均需向美国申报缴税。每年4月15日前需完成报税,同时还需披露海外金融资产(股票、银行存款、保险、信托等)以及持有10%以上股权的海外公司财务报表。

他特别提醒,2018年特朗普税改后新增“强制分红”条款——美国股东持股超50%的海外子公司,其未分配利润可能被视同分红征税。因此,他建议已取得美国身份的客户在拿到绿卡前将持股比例降至50%以下。

针对非美国人在美持有房产的遗产税问题,他提供了“不可撤销信托+买卖交易”的实操方案——将房产卖给信托,虽产生20%资本利得税,但规避了40%遗产税。

他还介绍了美国信托的两种主要类型:可撤销信托(委托人保留控制权,但遗产税无法规避)和不可撤销信托(放弃控制权,但可实现遗产税规避)。对于子女为美国税务居民的家庭,可以考虑设立“外国委托人信托”(FGT),由非美国身份的父母作为委托人,美国子女作为受益人,这样信托收益分配给子女时无需缴纳美国所得税。

他强调,这些架构必须在取得美国身份前搭建,否则将面临复杂的申报和潜在的罚款风险。

北京敏学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王志刚深耕加拿大税务与境外税企应对,他主要聚焦企业出海税务实务,分析了规避常设机构风险的常用策略。

他指出,中国企业在境外出海投资时,若派人前往东道国实施项目,可能构成常设机构,从而在当地产生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

他分享了在印尼处理关联交易税务争议的案例:印尼税务机关以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为由进行调整,并叠加股息的预提所得税——即认为变相分配了利润,需额外征收股息预提所得税。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推翻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的认定。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滕杰律师擅长信托与财富管理(中国)的法税服务。他围绕境内财富管理税务热点,分享高净值客户当前面临的缴税问题、税务稽查动态,以及CRS背景下的征管新趋势与政策方向。

从绝对数量上看,2025年国内企业所得税收入是个人所得税收入的2.5倍左右,但国内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率(11.5%)远高于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率(1%),反映国家对个人税收监管趋严。部分企业家用个人账户替企业收款,这些资金未申报企业收入,既逃避了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也未缴纳分红个人所得税,但风险极高。

他提到,一些企业账面未分配利润巨大,但长期不向股东分红,税务机关可能通过“反避税”条款视同分红征税。对于已经积累了大量未分配利润的企业家,应尽早通过合规方式进行消化,避免未来一次性面临巨额税负。

他预计未来遗产税、房产税等新政策的出台,将对财富传承产生深远影响,一旦上述税制取得突破,财富管理的方式将再次面临重大调整。相较于境外信托,境内信托的税收规则尚未明确,但仍需要各专业机构提前研究、提前布局,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具前瞻性的服务。

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顾春燕律师,拥有律师证和税务师证双资格,专注税务领域十八年,擅长处理跨境税务疑难杂症。

在共同申报准则CRS背景下,要求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等专业中介的角色发生转变——不再只是为客户搭建一个完美的法律文本,而是要能够向税务机关证明海外架构具有实质经营、不是空壳。

顾春燕归纳了跨境架构面临的四大税收风险。

第一是CFC(受控外国企业)规则。CRS信息交换后,税务机关穿透信托或公司架构,发现最终控制人是中国自然人,若该外国企业账面多年有大额利润却不分配,税务机关可依据CFC规则视同已分配,要求补税。

第二是实际管理机构认定。公司虽注册在香港,但实际决策和主要经营人员都在内地,税务机关可将其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按25%法定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三是受益所有人认定。以“陌陌案”为代表,香港公司作为中间层享受内地与香港税收安排的5%股息预提税优惠,但税务机关认为香港公司并非股息的“受益所有人”,击穿架构,要求补缴税款及滞纳金,金额高达5亿多元。

第四是香港本地实质经营要求。过去香港对海外被动收入(如资本利得)不征税,但自2024年新法案通过后,只有满足实质经营要求的香港公司才能享受被动收入免税待遇,否则需按16.5%税率征税。

顾春燕强调,CRS交换回来的信息是申报义务,不必然产生税负,但应对思路必须升级。

她认为,律师、会计师、税务师需要联合起来,帮助客户做好“三本账”——身份账、个人税账、经营账。未来的税务服务不再是单打独斗,而是跨专业协同,将法律架构、会计处理、税务申报三者统一为有机整体。

06

真正高水平的境内传承规划,从来不是单一工具的简单堆砌,而是需要跨法域、跨机构的高度协同。

第三场圆桌论坛聚焦“机构与律师的家族传承协同之道”,探讨如何综合运用家族信托、大额保单、慈善安排、意定监护、遗嘱等工具,实现律师与机构的高效协作。

三位嘉宾从信托公司、境外信托律师、公证处的不同视角,为我们呈现了财富传承生态中“法律+金融+公证”的协同框架。

昆仑信托家族信托办公室业务总监、高级经济师袁正磊先生,也是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合作导师,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FRM金融风险管理师及多项金融从业资格,拥有丰富的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财富管理信托项目实战经验。昆仑信托是中石油集团旗下、中油资本下属的专业信托公司,聚焦石油能源产业链的产融结合。

袁正磊先生分享了一个真实案例:一位老人将北京唯一住房出售后设立家族信托,其女儿为美国国籍。信托设立后,在向养老机构支付环节,养老机构要求必须用老人本人名义交款才能享受民政补贴,信托直接支付不被认可;在最终遗产出境环节,女儿希望将剩余财产直接汇到境外账户,但信托公司因外汇管理和合规风险难以操作。

他提出,这是信托展业中律师、公证处与信托公司需要共同解决的“权利外观”难题——信托的法律身份如何被其他机构和行政部门认可。

他进一步解释说,信托在中国尚属新生事物,很多政府部门、医院、养老机构对信托的认知不足,导致信托安排在实际执行中“卡壳”。例如,信托财产需出境时,外汇管理局只接受法院判决或继承公证书;信托财产直接向养老机构支付相关养老费用后,属地民政监管部门不予认可该支付方式。民政部门监管要求,老人养老相关费用须从老人本人自然人个人账户进行划转支付,不认可信托直付养老机构的付款模式,由此导致信托直付养老费用的落地操作可能受阻。

他呼吁律师在设计信托方案时,必须“倒推”考虑未来执行环节可能需要哪些法律文件,提前与公证处、外管局等机构沟通,避免信托“立了却用不了”。

北京市精诚公证处主任助理、金融商事及家族财富部负责人、民商事公证解纷中心负责人刘佳公证员回应了这一难题。

她从事公证行业十余年,长期深耕国内经济类公证、国内及涉外家事类公证,能灵活运用法律工具,为当事人提供全流程专业解决方案;擅长处理疑难家事法律案件、创新遗嘱设立及遗产管理流程,对跨境继承案件、意定监护等均有丰富经验。

刘佳公证员透露,与庞大的律师团队相比,公证处公证员是一个很小众的群体,中国继承财产的非诉讼确权主要由公证处完成,每年约160万件——而法院处理的继承纠纷案件不到公证处处理的十分之一。

她以一位拟上市公司实控人突然去世的案例为例:距离上市仅剩1个月,实控人无事先安排,遗产包含拟上市公司股权、合伙企业持股平台、不动产、对外债权、大量现金资产等。公证处在1个月内协助完成了遗产分割协议公证、各类资产继承权公证、表决权委托协议和一致行动人协议,保障公司顺利上市。

她详细解释了公证处在财富传承中的多元角色:一是出具继承权公证书,作为不动产、银行、证券等部门办理过户的“金钥匙”;二是为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意定监护协议提供公证,确保其法律效力;三是办理资金监管、提存、保管等业务,保障交易安全;四是为境外继承出具事实公证(如亲属关系、死亡证明等),配合海牙认证使用。

她还指出,监护人仅凭意定监护协议在银行、医院等机构可能无法直接办理手续,需要公证出具授权委托书等配套公证书作为“行使权利的依据”。

对于外汇出境,她建议提前与外汇管理部门沟通,依照其既有审查标准设计法律文件,明确相关资金真实、合法的取得事实。例如,曾有一案例:境外继承人要求将遗产分割折价款直接汇到其境外账户,公证处监督指导当事人签署遗产分割协议,明确各继承人境内、境外财产的继承意见,出具了对应遗产和款项的确权公证书,最终当事人携带全套公证文书向外管局进行申请,获得了认可,顺利实现了款项出境。

魏东达先生是康玛素集团信托律师,境外信托律师、TEP(国际信托与资产规划学会全权会员)。康玛素集团是一家由律师、财富规划师和会计师组成的法律、会计和信托服务集团,在全球18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办事处,管理约3000个信托及相关实体,管理总资产超过600亿美元。

他介绍了离岸信托与境内公证的业务结合点。他表示,离岸信托在英美普通法系下承认“一物两权”(法律所有权与受益所有权分离),但在中国物权法框架下,信托的权利外观不易被认可。

因此,在涉及中国境内财产或受益人的离岸信托中,公证处可以扮演重要角色——例如为离岸信托受益人身份出具证明(证明某人系委托人的子孙后代),帮助信托公司确认受益人清单。

他还特别提到,离岸信托可以设置“类别受益人”(如“我的子孙后代”),由公证处出具证明来确认具体受益人身份,这是离岸信托与境内公证协同的典型场景。

此外,他结合实际案例,分享了家族治理与家族信托深度结合可以实现的效果——再婚多子女家庭,其家族企业分别在香港上市与持续内地经营两大业务板块。该方案拆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家族企业管理权的安排(引入职业经理人团队,并由家族宪章、家族委员会等治理工具实现家族内外平衡);第二层,家族财富的传承(上市架构提前规划,内地板块通过境内外信托规划实现风险隔离);第三层,家风的传承(客户重视中华传统文化,资助国学机构,并对家族后代学习中国文化精粹提出具体要求,以联动家族信托分配)。这三层架构相互支撑,实现了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有效传承。

他最后总结说,离岸信托与境内律师、公证处的协同是未来跨境财富管理的必然趋势,各方应加强沟通,共同为客户提供无缝衔接的服务。

07

通州区政府特聘专家林巍作了最后的总结发言。他首先回顾了八期课程的成果,强调财富传承是通州建设全球财富管理中心的最大特色。

围绕“青年律师如何真正成为城市副中心财富管理生态的核心力量”这一命题,他提出了三点深刻见解。

一,财富传承是通州建设全球财富管理中心的最大特色。 国务院已明确支持通州建设“全球财富管理中心”,而在众多财富管理赛道中,财富传承是最有可能形成突破、打造鲜明特色的抓手。财富传承的市场体量巨大——仅非金融服务(主要是法律服务)增加值每年就达到约4500亿元,与整个资管行业规模相当。更重要的是,这一领域具有极强的抗周期下行能力:经济压力越大,人们对财富传承、风险隔离的需求反而越强烈。

林巍认为,通州如果抢先汇聚法律、税务、信托、遗嘱、监护等专业机构,就能形成“以财富传承为特色的财富管理中心”这一差异化优势,在全国乃至全球树立标杆。

二,法律服务是财富传承的核心支撑。 他指出,财富传承的本质是法律关系的重构。家族信托、遗嘱、意定监护、遗产管理——每一项都依赖于严谨的法律文件与专业的执行。客户把半生家业交给律师,信任是基础,专业是保障。通州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财富管理中心,就必须拥有一支值得信赖、业务精湛的律师队伍。未来通州区将继续支持和推动律师协会开展专业化培训,提升律师在服务普通家庭和服务企业家两个维度的服务能力;同时鼓励律所与信托公司、银行、保险机构、家族办公室等建立紧密的协同机制,共同为客户提供从风险防范到财富传承的全链条解决方案。

三,青年律师要主动成为“有深度、有广度、有高度、有温度”的复合型人才。 他对此逐一阐释:

有深度,即要精通自己最擅长的专业领域,做到极致。无论在信托、税务、继承还是公司治理哪个方向,都要成为该领域的专家。

有广度,即要了解相关领域,了解上下游和合作方。他以第八期财富管理海外资源专场为例,指出遗产税安排、CRS合规、跨境继承等都需要跨法域的知识储备,只有具备足够的广度,才能与不同专业背景的伙伴高效对话、协同作战。

有高度,即要能够整合资源、具有前瞻性思维,努力推动行业迭代升级,从完成一个个案,到发现行业趋势,再到推动行业发展,甚至服务于国家战略。“通州行动”就是服务高度的一个例子。

过去一年,通州在落地了全国首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案例后,开展“特殊需要信托走进社区”系列宣讲活动,历时9个月,30多家机构参与,33场,1000多老人,50多个线索。落地3个案例,第4、5号案例也即将落地。

一年中,通州行动不断演变,主题从不动产信托,到特殊需要信托,最终演变为“监护权高风险人群付托困境”的解决方案,经历了从从0到1、从1到10、和从10到100三个阶段。

有温度,即在专业服务中要有人文关怀,保持善良、利他、给予与坚持。他以电影《土拨鼠日》为例指出,律师的专业角色本质上是一种“预知”与“给予”——凭借专业预见到风险,以严谨的方案给予客户确定性。

真正的职业升华,始于一份希望他人安好的善良,成于将专业知识转化为利他行动的坚持给予。当律师们如此坚持,他们所守护的就远不止财富,更是财富背后每一个具体的人对安宁生活的渴望。

最后,林巍感谢通州区律师协会王志红会长、许德珩副会长,以及金融与财富管理法律专业研究会主任高鸣飞律师,感谢所有为成长计划付出心血的人。他说:“成长计划收官不是终点,而是起点。期待大家在这片蓝海中,成就自己,共同推动财富传承生态的完善。”

从3月初到4月末,八期课程如同一场系统化的专业修行。这套系统化的成长阶梯,不仅为青年律师铺就了从专业到实务的进阶之路,也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全球财富管理中心”注入了坚实的人才知识储备。青年律师们在这里汲取了信托、税务、继承、公证、AI等领域的养分,也在这里建立了跨界的友谊与合作网络。

“成长计划”虽已收官,但青年律师的成长永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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