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余泽坤
来源 | 家族传承官
1月22日晚间,一纸公告让沉寂13年的豪门恩怨重回公众视野。
申通快递前股东奚春阳正式起诉前妻陈小英及申通快递,要求确认其依据离婚协议应得的2028万股股份权益,并要求对方承担全部诉讼费。按当前股价计算,这笔“迟来的”财产分割高达2.8亿元。
奚春阳与陈小英的故事颇具戏剧性:他是陈小英第一任丈夫聂腾飞的司机兼助手,在聂腾飞意外车祸去世后,奚春阳陪伴陈小英渡过难关,两人于2012年结婚,同年匆匆离婚。
一纸协议,为何离婚13年后价值2.8亿?
矛盾的根源其实当时就已埋下:离婚时双方虽有财产分割约定,奚春阳享有部分股份50%的权益,但彼时股份未上市,价值有限,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待申通重组上市后,股份市值暴涨数倍,这份模糊的约定便成了13年后追讨巨款的依据。
从法律层面看,该案能顺利立案,核心就在于约定真实存在,却因缺少过户这一关键环节,给了纠纷滋生的空间。这也印证了一个残酷现实:婚姻关系中的财产模糊地带,终将在财富增值后演变为无法挽回的裂痕。
这场跨越13年的豪门旧账,看似是个人财产纠纷,实则撕开了家族企业婚姻风险防控的致命漏洞,成为所有企业家必须正视的警示案例。
01
申通的案例并非个例,在资本市场,企业家婚姻变故引发的巨额财产分割早已屡见不鲜,每一次拆分都可能搅动企业股权结构的根基,给经营发展蒙上阴影。
2024年,两起重磅离婚案就曾引发市场震动。当年1月,长春高新披露股东金磊与王思勉离婚,金磊将持有的3001.4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7.42%)分割至前妻名下,市值高达40.04亿元,直接导致王思勉取代金磊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原有股权平衡被彻底打破。
同年9月,科达制造董事长边程与关琪解除婚姻关系,将所持9869.96万股股份均分,分割市值约7亿元。尽管关琪自愿将表决权委托给边程,并承诺12个月不减持,但股权变动仍引发投资者对企业控制权稳定性的担忧,给公司发展带来不确定性。
进入2025年,上市公司离婚纠纷更是密集爆发,涉及金额屡创新高。
1月22日,金丹科技实控人张鹏离婚,分割股份市值逾4亿元,其持股比例从30.69%降至18.22%,实控权稳固性受损;
9月30日,神州数码实控人郭为一审被判与郭郑俐离婚,财产分割另行审理。此前被冻结的7738.89万股股份,按当时股价计市值约33.94亿元,待分割财产或达34亿元;
此外,金圆股份、威士顿、瑞尔特等多家公司均因实控人离婚发布公告,分割市值从3.68亿元至9亿元不等,部分企业还出现股份冻结、控制权旁落的风险预警。
这些案例背后,是不同企业在风险面前的被动应对,更凸显了婚姻风险防控的普遍性缺失。
企业家的婚姻已不仅是个人私事,更演变成影响企业股权稳定、经营战略乃至市场信心的关键变量。
02
与国内企业家在婚姻风险中被动应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际传媒大亨默多克的主动布局。这位经历五次婚姻的千亿富豪,用实战经验证明,通过科学的财富工具和提前规划,完全可以将婚姻变动对家族财富与企业控制权的影响降到最低。
默多克的婚姻财富管理之路也曾走过弯路。在早期的两次婚姻中,由于缺乏完善的财产隔离安排,他分别向前两任妻子支付了10亿和17亿美元的离婚财产,遭受惨重损失。
痛定思痛后,默多克在第三次婚姻前彻底调整策略,制定了完整的婚姻协议,并设立不可撤销的家族信托基金,将核心企业股权全部装入信托架构,从个人名下剥离。
这一举措从根本上切断了股权与个人婚姻状况的绑定——即便婚姻破裂,信托资产也不会被纳入离婚财产分割范畴,家族对企业的控制权得以稳固。
最典型的例证便是与邓文迪的离婚案。彼时默多克已构建起成熟的信托体系,邓文迪最终仅分得两套房产及两千多万美金,与默多克171亿美元的身家相比微乎其微,家族企业股权未受任何影响。
凭借这套架构,默多克即便在九十多岁时开启第五次婚姻,也无需担忧家族财富被分割,企业经营始终保持稳定。
2025年9月,94岁的默多克与四名年长子女达成千亿资产和解,其与第二任妻子安娜所生长子拉克兰・默多克保住传媒帝国接班人地位,和解中邓文迪的两个幼女格蕾丝、克洛伊被纳入新信托核心受益人(享经济利益,无决策权),邓文迪虽未直接获资产,却因女儿权益间接成为最大受益者,新信托存续至2050年,仍保约三分之一投票权。
这一案例说明,婚姻风险并非不可控,借助家族信托等专业工具,提前做好风险隔离,就能在情感变动与财富传承之间搭建起安全屏障。
03
从申通的旧账纠纷,到A股的天价离婚潮,再到默多克的精准布局,不难看出:婚姻风险就像一颗潜伏的连环炸弹,贯穿结婚、离婚、再婚等各个阶段,一旦引爆,便会对家族和谐、财富传承、企业经营产生连锁冲击。
正因如此,北京德谕泽律师事务所经过多年实践总结的“家族传承九大类关键法律风险源”,便将婚姻风险列为核心风险之一,其复杂性与破坏力可见一斑。
家族企业遭遇婚姻变故时,股权分割往往是矛盾核心。股权分割可归纳为四类:一是股权集中归一方,现金补偿另一方;二是股权非均等分配,搭配现金补偿;三是股权均等分割;四是部分股权划归子女,剩余股权与现金灵活搭配。
其中,股权与现金补偿的组合方案因灵活性高、可操作性强,更适合股权结构复杂、财产形态多样的企业家家庭。既能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又能避免股权过度分散对企业经营造成冲击,是平衡个人利益与企业发展的最优路径。
婚姻风险的破坏力远不止财产分割。真功夫餐饮连锁的案例便令人警醒:创始人蔡达标与妻子潘敏峰离婚后,引发股权纠纷与家族内斗,蔡达标最终身陷囹圄,公司上市计划彻底泡汤,多年积累的品牌声誉与发展势能毁于一旦。
而李国庆与俞渝的婚变“互撕”,则让当当网陷入舆论漩涡,品牌形象受损,市场信任度下滑,企业经营陷入停滞。
此外,婚姻变故还可能打乱家族财富传承规划,让原本通过信托、遗嘱设定的传承安排失效,引发代际财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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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双方可能涉及的股权分割,202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对夫妻股权归属、转让效力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凸显了婚姻财产规范的重要性。
《解释(二)》第十条明确规定,夫妻以共同财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均登记为股东,双方对相应股权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离婚时,一方请求按照股东名册或者公司章程记载的各自出资额确定股权分割比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当事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处理。
也就是说,夫妻用共同财产出资,将双方都登记为股东,仅仅在工商登记或公司章程中载明的持股比例,并不能被直接认定为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
这意味着,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能简单地按照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来分。
除非夫妻双方另有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比例即为各自所有的份额,否则这部分股权整体上仍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分割的原则是,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因此,平均分割是常见结果,但并非绝对,法院会综合考虑家庭贡献、过错情况等因素进行公平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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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于企业家和家族而言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风向标。它至少强调了三点:
首先,摒弃“人情大于规则”的认知,让财产约定告别模糊化。无论是婚前协议还是婚内财产安排,涉及股权、企业资产等核心财富时,必须明确标的、比例、交割方式及增值分配规则,杜绝“一人一半”“归一方所有”等笼统表述。
其次,确权的重要性。协议签订后需及时办理确权手续——股权要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上市公司股份需通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过户,将纸面约定转化为法律认可的权属证明,从源头杜绝纠纷隐患。
第三,事前家企分离的风险防控机制。上市公司股东的婚姻风险往往叠加企业经营风险,需提前制定股权分割预案,避免家族纠纷发生时影响企业上市、融资等核心战略。同时,注重企业治理结构优化,通过完善公司章程、表决权委托等方式,即便出现股权变动,也能保障企业决策效率与经营稳定。
回到申通快递的案件,尽管公司公告称涉诉股份仅占总股本1.33%,不会对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官司结果的不确定性仍为企业发展埋下隐患。这场2.8亿的旧账纠纷,最终无论谁胜谁负,都为所有企业家敲响了警钟:婚姻风险从来不是“小事”,而是关乎家族财富传承与企业生死存亡的战略命题。
家族传承法律风险管理,从来都不是一项“必要的成本”,而是一项高回报的战略投资。对于企业家而言,唯有正视婚姻风险,提前规划、精准防控,才能在情感与利益的博弈中守住家业根基,实现财富与企业的平稳传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