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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三位律师的风险管理课:出海合规·跨境婚姻·家族传承

作者:余泽坤 来源:德谕泽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11-14 09:23:15点击:

信息摘要:三位在跨境合规、婚姻家事和家族传承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了出海浪潮下的家企风险管理这一时代命题。北京元朴律师事务所杨静茹律师为企业出海提供了反垄断和贸易管制的合规指引,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克难律师为跨境婚姻中的管辖权问题提供了解决思路,北京德谕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祎律师则为家族企业的代际传承和投资风险防控分享了独到见解。

文 | 余泽坤

来源 | 家族传承护卫官

2025 年 10 月 30 日,德谕泽 “律师会客厅” 第五期在北京举行,本次活动以“出海浪潮下的家企风险管理”为主题,汇聚了三位在跨境合规、婚姻家事和家族传承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了出海浪潮下的家企风险管理这一时代命题。

北京元朴律师事务所杨静茹律师为企业出海提供了反垄断和贸易管制的合规指引,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克难律师为跨境婚姻中的管辖权问题提供了解决思路,北京德谕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祎律师则为家族企业的代际传承和投资风险防控分享了独到见解。

01

杨静茹律师以《出海合规:反垄断与贸易管制风险防控》为主题,结合自己多年在反垄断和贸易管制领域的实践经验,为与会者深入解析了当前国际形势下中国企业出海面临的核心合规挑战。

杨律师首先介绍了企业出海的不同阶段和不同环节,企业主要面临的合规挑战,并详细解析主要司法辖区反垄断法规制的主要行为以及美国的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制度。

她提示企业应特别关注,即便其产品并非直接从美国出口,只要产品中含有一定比例的美国原产成分,或系基于受美国出口管制的技术、软件直接生产,亦可能被认定受美国出口管制法规约束。

最后,杨静茹律师分享了她对中国律师在出海合规服务中角色转变的观察。随着中国企业出海进程的加速,中国律师应当伴随中国企业一起成长,建立全球法律服务网络,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跨境合规支持。

02

哪个因素最能决定离婚诉讼的管辖地?在香港还是内地离婚更有利于保护个人财产?

李克难律师在他的分享开场,即提出两个关键问题。他以《跨境婚姻中的管辖问题——以涉港婚姻为例》为题,通过丰富的案例和实践经验,深入剖析了跨境婚姻中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问题。

他指出,居住地往往是世界各司法管辖区决定对某个离婚案件有管辖权的最常见要求。而各个司法管辖区关于离婚规则的千差万别可能给当事人带来非常不一样的结果。

首先,在管辖权规定上,内地法院主要以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确定管辖。而香港则考虑三个因素:居籍(类似于住所地)、惯常居住地和密切联系原则。

他特别强调了“密切联系”原则的模糊性,并通过两个案例说明了香港法院在实际判断中的灵活性。在第一个案例中,丈夫虽主要在深圳居住,但因在香港工作、购房且主要收入来源来自香港,被认定与香港有密切联系;而在第二个类似案例中,法院却未认定密切联系的存在。

香港和内地离婚制度在离婚条件、财产分割、财产披露和婚姻财产协议效力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在离婚条件方面一大区别是,在香港法院,夫妻双方除了一些极端情形外,需要至少结婚一年后才能提起诉讼离婚,而内地没有此要求。但香港法院接受一方因“不合理行为”,致使对方无法忍受的理由离婚。该规定也是内地法律没有的。

在财产分割方面,内地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仅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香港则实行分别财产制,但法院在离婚时可将双方所有财产纳入“婚内财产池”进行重新分配,更注重公平原则和双方需求。

关于财产披露,内地主要依靠当事人主动调查,而香港则通过经济状况陈述书和交叉质询程序,对未充分披露财产的一方作出不利推定。

在婚姻财产协议效力方面,内地一般承认协议的效力,而香港则对协议效力设定了严格条件,且协议仅作为法院裁判的参考因素,不具有决定性效力。

内地法院承认境外离婚判决的机制,只针对婚姻状况本身,并不能一并承认与执行境外离婚判决中关于夫妻财产处置、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内容。

2022年,内地与香港婚姻家事判决互认机制开始实施,确立了内地与香港的离婚判决在对方法域得到全面承认与执行的法律基础。一方的判决不仅能在婚姻关系的判决上得到互认,关于夫妻财产处置、子女抚养等内容也能得到执行。尽管在实践中,内地法院在认定境外财产等实务操作上仍存在一定困难。

李克难还介绍了香港的“在外地离婚后经济济助”程序,即即使婚姻已在香港以外解除,在满足诸如香港法院管辖权等条件的情况下,一方仍可向香港法院申请经济救济(即对香港法院可执行的夫妻财产进行再次处置),这为在香港以外(包括内地)法院离婚的当事人,提供了额外的救济途径。

他最后强调说,律师提供跨境婚姻法律服务,其内涵远超单一的传统离婚诉讼的范畴。跨境婚姻律师需要具备全面的专业技能,包括梳理管辖选项、分析家庭财产分布、评估诉讼成本、制定最佳诉讼策略以及处理判决的跨境承认与执行等内容。

对内地律师而言,代理跨境婚姻案件既有优势也有挑战。优势在于管辖容易确立、对经济强势方更有利以及成本较低;挑战则在于境外财产认定和执行困难,以及对经济弱势方的保护相对不足。

03

李祎律师以《代际与同代:传承中的投资风险》为题,从投资并购和上市公司服务的专业视角,分享了企业在代际传承过程中面临的投资风险及应对策略。

作为德谕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她介绍了德谕泽七年来的实践研究成果,其中包括家族传承九大类关键风险源:人身安全风险、婚姻风险、家族信托风险、继承风险、股权控制权风险、投资风险、破产风险、名誉风险和上市公司风险。

她指出,风险如同“麻绳专挑细处断”,总是攻击企业最薄弱的环节。企业家应当通过全面的事前风险管理,将自己打造成“六边形战士”,在周期波动中保持家族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她将企业家的人生划分为多个阶段:结婚生子、创业融资、上市发展、多元扩张、离婚再婚、二代成长、二代创业、健康危机和百年传承。

在不同的人生阶段,企业家对风险的认识和接受度各不相同。年轻企业家多关注业务发展和财富积累,对传承规划兴趣不大;中年企业家开始考虑子女教育和事业交接;只有到身体健康明显下滑时,才会认真思考遗嘱、继任计划等传承事宜。

她进一步详细阐述了同一风险在代际和同代之间的不同表现。

在股东纠纷方面,同代之间主要表现为创业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而代际之间则体现为老团队与新团队的权力交接矛盾。她以娃哈哈的商标更换争议为例,说明了二代在接手企业时面临的团队磨合挑战。

在投资风险方面,一代企业家多依靠个人判断,较少进行尽职调查;而受过现代教育的二代则更重视规范的投资流程。这种差异往往导致两代人在业务转型和投资决策上产生分歧。

李祎特别强调了婚姻风险在代际传承中的特殊性。在一代企业家层面,离婚主要导致财产分割和企业控制权削弱;而在二代层面,离婚不仅造成财产损失,更可能导致继承人基数减少,影响企业的长期传承。

为此她指出,许多二代身上并无太多财产,家族财富主要集中在家族企业中。二代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虽不直接影响企业股权,但会减少可培养的第三代继承人数量,从长远来看会影响企业的持续发展。

对于信托、遗嘱等传承工具,她认为,中国的信托法律制度仍在发展中,尚无足够判例形成稳定的法律预期。最近香港法院关于许家印家族信托案的判决结果,将对中国信托制度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关于遗嘱,她指出许多企业家对遗嘱的理解来自影视作品,缺乏实际操作经验。不专业的遗嘱可能导致无法执行,引发家族纠纷。她特别以杉杉股份的继承案例,说明了突然离世且缺乏明确传承安排对企业造成的巨大风险。

在风险处置方案上,李祎提出了一代承担、两代共担、二代承担三种模式,分别对应不同的风险分配和处置策略。

在分享的最后,她总结道,风险的产生节点往往是在做出投资决策的过程中,而风险的暴露节点则是召唤律师的时刻。

“律师总是被要求出现在风险暴露的第一时间,但更应该在风险形成节点上发挥作用。律师服务应当前置到风险形成阶段,从事前风险管理入手,帮助企业识别和管控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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